摘要:对于现代企业而言,实现价值的最大化是一直以来的追求。在税收许可的条件下如何使企业的税负最低或最适宜,便能够保障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在投资过程中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对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取得最大化的财务利益至关重要。企业所得税作为主要的税种,经科学的税收筹划有助于税收入的降低,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能够尽量的扩大,从而对于应缴纳税额的降低十分有利。
关键词:企业投资过程;所得税;税收筹划;认识
关于企业投资税收筹划主要是在企业申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所作出的一系列投资决策过程,如税负最轻的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地点等。税负的轻重在一定程度上将直接决定着投资决策,在开展新投资时,纳税人往往会按照实现投资净收益最大化和税收筹划的原则,从投资行业、方式等方面实现优化选择。
1.组织形式
企业在对税务登记证和营业执照进行申请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对组织形式进行选择是问题,现如今可以有更多的选择,例如可以选择合伙公司制也可以选择独资企业。如果是外资企业的话一般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合作企业,另一种是合资企业。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条款规定,如果企业运营形式采用非公司制的话,企业所得税就不需要进行缴纳,只需要根据收益完成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即可;若运营形式为公司制,需要在将利润分给投资者后同时缴纳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换言之,组织形式不同决定了在投资净收益方面的差异性、税收方面优缺点的不同,为此企业在设立时,将收税筹划放在组织形态的选择中十分有必要。在企业成立的时候,经常会遇到经营规模不大和人数不足的情况,所以可以成立独资企业,因为这种模式对会计核算要求相对比较低,而且也是定期定额征收税款,由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实际的税负。而合作企业具有与个人独资企业相同的地方,即不存在重复征收的问题,只按照个体工商户工薪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税负比较轻,并且是合伙制,多采用先分后税的形式,这种形式比较适用于规模小但投资人数多的企业,以此有助于税率的降低和节税收益的提高。针对经营规模较大的,在选择组织形式时建议股份有限或有限责任公司,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有利于公司外在信誉与形象;公司制企业可以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如五年亏补、盈余保留、股东借贷利息扣税和再投资免税。在这两种组织形式中,股份有限公司在税收优惠、外在形象方面优势更显著。企业在不断开拓市场的过程当中,特别是对子公司成立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子公司的法人可以享受的各种优惠政策,比如免税期等。否则由于其不是独立法人而无法享受各种优惠政策,这样就容易使得总公司出现经营亏损现象。
2.企业投资组织形式的所得税税收筹划
在对税务登记证和营业执照进行申请的过程当中,企业经常会遇到对组织形式进行选择的问题,我国现如今各大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包括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以及公司制企业,如果在投资当中有外国人参与的话还包括了合作企业和合资企业两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企业属于非公司制运营企业的话,那么企业就不需要缴纳所得税,而只用缴纳自身所获取的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企业是以公司制进行运营的话,企业不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还需要给投资者分红,同时企业当中的个人也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为企业选择不同的组织形式,投资者就会获得不同的净收益。各种组织形式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这就要求在企业建立过程中,一定要对组织形式进行最为科学合理的选择。一般情况下,企业在最初成立的时候,经营规模都相对比较小,投资人数也比较少,所以通常情况下都会选择独资企业模式,这种模式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的会计核算要求比较低,而且还是定期定额对税款进行征收,企业的税务负担相对比较轻。如果投资人数比较多,但是经营规模却不是很大的话就可以考虑选用合伙企业形式,和个人独资企业形式相比较而言,合伙企业同样也是单招个体工商户的工薪所得税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征收,而不对企业征收所得税,也就不会出现重复征收所得税的现象,这样一来就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税务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合作制企业的所得税征收方式一般都是先分后税,投资人过多就会降低税率,从而获取一定的节税收益。如果企业规模比较大则最好选用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是有限责任公司,这样具有两方面的优势,一方面可以有效维护企业的外在信誉和形象,另一方面公司制企业具有五年补亏政策,股东借款利息扣税,再投资抵免,保留盈余。就这两种形式相比较而言,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更为有利,不管是从税收优惠方面还是外在形象方面都比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更加有利。当企业要拓展市场的时候,就需要成立一定的分公司或者是子公司,子公司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多重税收优惠,但是分公司就不可以,只能将其经营亏损并入到总公司当中。分公司和子公司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税收待遇也各不相同,所以需要区别对待,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如今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取消了纳税人"独立经济核算"标准,其实也就是各大企业都以法人为单位纳税,分公司可以和总公司进行汇总一起纳税,但是子公司却只能和母公司分开各自纳税。根据以往的经验总结发现,在公司最初组建就盈利的话可以选择立即成立子公司,一旦子公司盈利就可以享受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经营优惠和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如果公司在初期成立的时候出现了亏损现象,就应该组建分公司来适当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等到该分公司营业活动开始盈利,这时就有必要对其组织机构进行升级,建立一个子公司,利用国家对独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
3.投资地区
由于税收在各地区的差异比较大,因此经济特区和技术开发区、保税区、西部地区、沿海经济开放区、民族自治区等区域的税率普遍比较低。国内企业可以抓住一点,将自身条件结合起来,将区域优惠政策充分利用起来,选择税率低的区域注册。新所得税税法规定除了部分地区的优惠政策保留之外,如西部、民族自治区等,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保留15%的优惠税率,基于区内外在优惠政策方面的差异性,导致很难将有效作用充分地发挥出来。为此,新税法要求高新技术企业所拥有的15%优惠税率,取消区域限制,适用于全国范围内。
4.投资行业
2008年1月1日正式执行新企业所得税,对于原来的税收优惠政策新税法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即确定了区域优惠的格局,形成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格局。新税法已经放宽地域限制,范围逐渐扩大到全国范围内,并且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更严格。为此,针对有些仅将高新技术当作是部门核算的企业,为适用15%税率,可以剥离出这部分技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经相关部分认可,成立独立的高新技术企业。
5.投资方式
在旧企业所得税法下投资企业税收筹划,用于直接投资的固定资产,外商投资企业和在我国境内成立机构的企业,可以从新增企业和地方所得税中抵免用于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在我国境内投资,如果与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改企业相符,则这40%同样可以在企业新增所得税中获得抵免,新所得税不行,但是新增的所得税额可以获得延续抵免,时间限定为5年之内。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投资企业税收筹划,已经取消了用于购买国产设备的抵免优惠政策,但是在产业优惠体系中纳入安全生产、综合利用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产业与项目,以此促进我国企业安全生产、节约和环保意识的提高,并极大投资与开发力度。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日渐完善,国家逐渐加强了对于各种逃税、漏税和偷税行为的规范力度,税收筹划能够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创造最大的利益,因此在投资过程中强化对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刻不容缓。作为企业重要的管理活动之一,税收筹划有助于促进企业管理目标的实现,在实现最大化价值的基础上有效的规避各种涉税风险,从而有助于税收成本的降低。综上所述,本文从四个方面探究了税收筹划的具体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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