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首先对财税风险自己要掌握,其次才能谈管理。很多财税人员,自己对风险的认知不够,经常身陷重围了都不知道。比如之前有一位学员跟我说过,他们被稽查了:原因是他们公司买了300万的发票做进了成本,税务稽查时要求他们提供资金流,结果无法提供。那么这个业务就是虚开,虚开并不是说只是开票一方的罪名,接受虚开或者说授意虚开,同罪。一个行为,很有可能涉及两个罪名,非法买卖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票。
财务人员如何避免这类问题?
首先要保证对方给你的业务单据是真实的,在你无法判断时,需要公司所有业务人员签订《税务风险责任书》,也就是要求所有业务人员承诺不参与买票卖票,所有收取的发票、要求对外开具的发票,都必须与实际业务相符。只有业务人员签订了这个税务风险责任书,财务人员的责任才能减轻。
附:
中国长城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税务管理责任书
甲方:中国长城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林铁蛋
为加强公司的税务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明确员工个人的税务管理责任,有效防范税务风险,特签订员工税务管理责任书,责任书内容为乙方在职期间需承担的税务管理责任。
1、严格执行财税部门制定的各项税务法律法规、税务管理制度和流程,保证经济业务真实有效。
2、严格执行“三流一致”的管理规定,保证“合同签订主体、发票开具主体、资金流向主体”完全一致。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税务处罚,导致甲方纳税评级降级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甲方将对乙方采取通报、罚款等措施,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乙方必须保证所开发票必须基于真实的业务,一旦出现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情况,乙方及乙方责任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乙方取得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财务风险管理,应在财务部统一认证并做好进项发票的管理,充分合理抵扣进项税。
6、乙方必须保证所取得的发票必须基于真实的业务,一旦出现虚抵、虚受增值税发票的情况,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本责任书有效期与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一致,责任书有效期到期后如果乙方继续在甲方任职,必须在到期前两周内续签该责任书。
8、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方和乙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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