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
12月14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退市新规(征求意见稿),内容非常丰富,引发市场各方广泛关注。此次退市新规有许多亮点,如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退市流程大幅缩短;退市整理期从30个交易日缩减至15个交易日;面值退市改为“1元退市”;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退市等,都让人深切感受到退市制度不仅严了,而且更规范了。
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退市新规,是为更好地配合注册制全面推开而出台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旦退市新规全面实施,注册制改革全面推行的最后一个薄弱环节也就得到了有效提升,可望不再成为注册制改革全面实施的障碍。
退市制度可以有效解决市场良莠不齐、良莠不分的问题,帮助投资者确立价值投资理念,走出一味投机炒作的误区。同时,退市新规也可以让上市公司更加深切地感受到,滥竽充数的日子已经过了头,再想依靠市场炒作维持暂时繁荣,或者通过变卖资产保壳借壳上市流程,已几乎没有空间。退市新规一旦全面实施借壳上市流程,一些已不再具备留在市场的条件的企业,将被市场无情淘汰,真正形成优胜劣汰、良币驱赶劣币的良性格局。
新规将对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能否真正让那些不具备留在市场条件的垃圾股从此告别市场,不再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伤害呢?从总体上讲,新规的确具有这样的功能和作用,能推动让垃圾股“消失”,前提是对垃圾股必须像垃圾分类一样,对有害垃圾全面清除,对可回收再利用的垃圾建立严格的回收制度,而不是把所有垃圾都当作可以回收再利用,从而带来新的矛盾和问题。
由此观之,退市新规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应当高度重视一个问题——借壳。借壳是目前垃圾股“再生”最主要的一种方式,也是一种获利手段。一些垃圾股原本一钱不值了,可是面对上市排队严重,且有些排队企业本身也质量不高,借壳就成了垃圾股与一般企业之间心照不宣的交换——前者只求卖个好价钱,后者只想赶快进入市场,两者便一拍即合。
如此一来,有可能就会出现一只垃圾股没有清除、另一只垃圾股又进入市场的情况,借壳就成了垃圾股之间的游戏,有的垃圾股甚至被多次借壳。这样的操作会给市场带来什么,应当不难判别。要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在借壳的制度规范、程序设计、企业评价、风险评估、价格监管等方面下功夫,确保借壳不成为垃圾股改头换面的平台。
在发达国家的股市,借壳上市也是允许存在的,但借壳行为一定要规范,必须严格借壳的程序与标准,一般是将借壳上市视同新股发行。尤其是借壳的价格认定必须有限制,不能说只要借壳双方同意就行——不能让一些垃圾股问题多多却能得到好处,不能让不负责任的大股东获得不当利益,更不能让好公司寒心。
建议退市新规对借壳问题进行一定调整与优化,明确借壳的标准与规范,设定借壳的最高价格,设立创新型基金、风险基金,重点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并在市场遇到风险时,用来化解风险。对超过最高限价的部分应按规定征收,确保利益不让垃圾股大股东享受,真正形成公平公正的良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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