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云南省财政厅坚决贯彻中央和云南省委、省政府以及财政部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改革为引领、以改革破难题,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政宏观调控体制不断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财政体制和地方税体系建设按中央部署稳步推进,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制度框架体系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实现新突破,财政服务和保障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制度支撑更加坚实。
一、统筹协同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一)持续健全完善协调高效的财政宏观调控机制。健全财经运行分析预研预判制度,建立财政金融联动模式,加强财经监测及预警能力建设,结合经济发展情况适时提出调控建议,构建5年财政规划、3年滚动预算和年度预算衔接机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强化财政逆周期宏观调控,提升财政政策相机调控、精准施策水平。加快建立与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相适应、体现新发展理念的财政宏观调控政策体系,先后出台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科技创新等系列政策,并与投资、产业、就业、金融等政策协同发力,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对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支持作用。2012年至2019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均增幅达12.8%,全省财政重点支出占比由87.2%上升至91.2%,财政宏观调控能力持续增强。
(二)基本建立符合云南特点的预算管理制度主体框架。一是预算改革成效显著。全面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省级对非税收入统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分别按35%和不低于20%的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资源和资产,实现重点领域财政资金安排不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逐步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等专款专用的规定,以一般公共预算为主体的财政统筹机制初步建立。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建立财政资金“能进能出”决策机制,推进“五个挂钩”考核。进一步健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资产配置定额标准体系,在全国率先出台考试考务费定额标准。清理整合省级专项资金,严格实施“一个部门一个专项转移支付”,并在全国率先推进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实质性整合。实现省以下290家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省级供给、资产省级管理。推动建立法院、检察院债务防控和化解“1+3”机制,防止出现债务“屡化屡欠”,全国尚属首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省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平均压减比例达52.8%,省本级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同比降低6.5%,连续两年下降5%以上。建立支出预算执行激励约束机制,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在全国排名大幅提前,2019年省级预算首次实现“零”追加,预算约束力不断加强。完善预算公开工作机制,预算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完整性均达到100%。2019年云南省在国务院“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通报中,进入考核表扬的全国十个省份之一、西部两个省份之一。
二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规范。建立“1+7+6”的管理制度新体系,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借、用、管、还”制度体系和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全省政府债务实际余额均低于国家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各级政府均不存在超限额举债情况。2018年,全国首创的财政金融风险防范监测预警信息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加强债券资金监管,健全专项债券资金动态监控工作机制,实现对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全流程穿透式监管。“开好前门”,进一步优化云南省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债券发行进度持续位居全国前列。2020年获得抗疫特别国债219亿元,居西部第2位。“堵住后门”,建立政府性债务考核问责制度,压实政府债务管理责任,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建立债务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地方政府信用评级体系建设,云南一般债券、专项债券信用评级结果均为最高等级AAA级。
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全面实施。报请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预算绩效管理首次纳入全省综合考评体系,出台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等配套办法,搭建起四梁八柱制度框架。强化基础支撑,建成19类共性绩效指标框架。2015年以来累计实施140项重点项目评价,涉及资金3436.5亿元,全面覆盖“四本预算”和所有评价类型。建立财政和部门绩效评价“双落实”机制。全面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目标和自评管理,管理规模居全国第一,指标体系等多次获财政部表扬并推荐其他省(市、区)参考学习,在全国首家完成全省2019年度扶贫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绩效管理成效位居全国前列。2019年,全省各级财政依据绩效管理结果调减相关项目金额达983.7亿元,增加预算安排14.6亿元,初步建立激励约束型绩效管理模式。2019年度,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结果,云南省排名位列全国各省(市、区)第4位,全省有30个县(市)入围全国前20名,居全国第1位。
四是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在全国率先建立覆盖四级财政、全业务类型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体系,涉及21677个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拨付步入“高铁时代”。全省范围推广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实现对所有财政资金监控全覆盖。稳步推进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试点。对标财政部统一要求,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完成预算执行系统全业务流程升级改造,全面建成并统一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系统。建立财政资金运行监测分析平台,实现对所有财政资金以项目为单元全过程智能分析和风险监测。积极推进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国库现金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开展国库现金管理,进一步提升国库间歇性资金使用效益。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财政部2019年中国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中,云南在全国排名跃居第9位,是西部地区唯一进入前十的省份。
五是持续改革和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充分发挥PPP模式稳投资、补短板、惠民生的积极作用,促进PPP项目规范高质运行,目前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499个,投资额13337.76亿元,居全国第一位。设立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省级政府产业类投资基金通过云南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出资并管理运营,省级政府产业类投资基金管理进一步规范。成功组建金控集团,通过基金运作实现政策与产业、资本与实体的有效对接,带动支持产业发展。实现财政金融联动,构建“政银担”合作和风险分担机制,搭建“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革命性改变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管理模式。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实现政府购买服务比例达到公共服务项目资金的30%左右。开展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推进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国家首次将云南省纳入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险种奖补范围。建立特殊转移支付资金惠企利民直达机制,财政资金下达效率显著提升。
六是扎实推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初步实现财政国有资产管理过程制度建设的全覆盖。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覆盖,建立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国资收益上缴比例逐步提高机制。发挥财政职能,着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开展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建立划转股权委托管理机制。稳步高效推进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全省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覆盖面由2018年的37.6%提高到2019年的86.7%,2020年实现全覆盖。
(三)财政体制改革按中央部署稳步推进。省以下政府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有序推进,先后出台“1+1+4”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即1个改革指导意见、1项基本公共服务改革方案以及医疗卫生、教育、科技、交通运输4个领域的改革方案,国防、生态环境、公共文化、自然资源、应急救援5个领域的改革方案,云南省财政厅正按程序报批。省与州市财政收入划分进一步完善,明确省以下营改增收入分享体制,将中央下放地方的50%增值税全部留给各地,环保税改革后,将其全部留给地方。出台财政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政策,以2017年为基数,将省级分享税收收入超基数增量部分全留地方(其中昆明、玉溪60%留用),一定三年,上不封顶,并给予以奖代补激励政策。推进实行差别化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对经济发达镇等乡镇实行财政奖励政策。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在2018年达到60%以上,提前完成改革任务。制定六项制度措施,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2020年中央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下达州市县后,省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比上年增长23.2%,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四)税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深化增值税改革,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落实专项扣除和附加扣除政策;根据税法授权,结合云南实际,统筹考虑各类因素,研究拟定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等地方税种征税范围、征税标准等事项,按程序报批后与税法同步施行。现代税收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实施非税收入收缴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改革。2019年,云南省开出全国第一张区块链电子冠名发票,实现区块链应用于税务领域的新探索。建成全国首家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综合业务平台,完成“智慧停车”平台建设工作。
(五)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2019年新增减税降费462.63亿元,2020年1—8月所属期实现新增减税降费300.2亿元。云南省地方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现“清零”。连续16次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适当提高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5年至2019年,累计投入中央和省级各类扶贫资金5040.1亿元,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鼓励企事业单位对科研人员等实行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加大转移支付向基层、向民生倾斜力度,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012年2095亿元逐步上升至2019年4612亿元,2015年以来,全省财政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一直保持在73%以上。
二、总结改革经验,持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一)建设高质量可持续财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改革创新是根本动力。深化财税改革直接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建设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财政的必由之路,是建设高质量可持续财政的根本动力。云南各级财政部门紧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改革总目标,以“出思路、想办法、抓推进、勤督查”为主线,强调“六个更加”、“三个服务”、“五个坚持”,全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二)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调“六个更加”。更加注重顶层设计,坚持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这个总体目标出发谋划改革,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更加注重问题导向,针对财政工作和预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政策预案,积极提出目标要求和工作措施,有效破解财政运行存在的问题;更加注重统筹协调,明确财税体制改革的逻辑顺序、主攻方向、工作机制和推进方式,制定财税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准确把握各项改革措施出台的时机和节奏,确保各项改革协同稳健、高效务实;更加注重督查考评,积极传导改革压力,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将督查工作和考核评价工作紧密结合,形成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工作落实机制;更加注重基层改革,有效激发基层一线改革创新活力,鼓励基层为全省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可复制的好经验,构建了上情下情贯通、天线地气联通、信息渠道畅通的良好局面;更加注重责任担当,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改革,带头为改革添动力、排阻力,分管负责同志既抓改革谋划,又抓改革落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推动改革落实。
(三)协同推进相关改革强调“三个服务”。主动服务助推其他领域的改革,云南省财政厅坚持将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与推进其他领域改革任务紧密结合,主动思考、主动研究、主动对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与相关部门共谋思路、共克难题、共推改革,通过上门服务、加强协同沟通等方式,督促牵头部门加快改革方案拟定工作;全力服务党政机构改革,学习领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改革方案精神,认真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党政机构改革中部门职能划转经费和行政事业性资产调整保障工作;聚焦服务和保障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在财政支持重点领域发展方面形成政策组合体系,树立“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工作导向,建立健全正向激励为主、奖惩结合的财政投入保障新机制。
(四)拧紧改革链条强调“五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保障,在中央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厅党组审时度势、统揽全局的作用,各级财政干部积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切实发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坚持辅政裕民是中心任务,全省财政部门始终坚持“财”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秉承为民理财的原则,强化调查研究,着力推动方案设计与百姓需求相结合,着力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坚持亲力亲为是关键一招,云南省领导高度重视改革工作,加大指导力度,多次作出批示并提出明确要求。财政部门主要领导亲力亲为以上率下,极大地发挥了改革示范作用,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机制,形成改革方案尽快出台、措施尽快落地见效的关键举措;坚持改革创新是第一动力,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制定改革方案及推进改革落实中,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及环境要求,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将上级改革精神创造性落实、创新性推进,为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注入了强大动力。
三、科学谋划改革,实现财税改革纵深发展
下一步,云南省财政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云南省委、省政府以及财政部的决策部署,不断将财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和高质量可持续财政,更好服务和保障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一是强化改革系统集成。按照云南省委深改委安排部署,研究制定“1+X”财税体制改革系统集成方案,更加明确改革靶心目标,更加明确改革实施方式方法,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二是强化重点攻坚克难。按照中央部署,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快建设地方税体系,实施财源振兴工程,增强财政实力,调动各方积极性。三是突出抓改革落实。坚持“一切工作靠落实”的理念,加强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形成理解改革、投身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树立“改革者上、不改革者下”的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敢于改革、勇挑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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