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然气行业市场现状与发展前景分析 天然气体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天然气下游终端价格有望降低
丁洋2019-06-18 17:40
天然气对外依存度逐渐提高,我国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备受关注,未来良好的市场体系设计将对继续推进改革至关重要。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强调,要推动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组建国有资本控股、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
组建国家管网公司,迈出了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步。新管网公司能够使得我国的天然气定价体系进一步向“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目标靠拢,天然气下游终端价格有望降低。
国内天然气产业价格体系和定价机制
天然气产业链的价格体系可以分为出厂价(井口价)、门站价、终端价。其中出厂价是指气源方将天然气卖出的价格;门站价是指气源方将天然气通过长输管网销售给城燃公司的价格;终端售价则是城燃企业向下游终端天然气用户出售天然气的价格。
另外,天然气从气源方到门站再到下游终端用户的途中需要经过管道进行运输,运输过程中也需要收取一定费用。一般来说,从气源方经过长输管网或省管网(也可能两者都有)输送至门站过程中所收取的价格为管输费,从城燃企业输送至下游终端用户所收取的费用则为配气费。简单来说,出厂价和管输费构成门站价,门站价和配气费构成终端价。
我国气价改革的最终目标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其中“管住中间”指的是管输和配气等具有自然垄断性的环节由国家层面进行管控,“放开两头”是指出厂价、门站价以及终端售价未来要逐步向市场化过渡。
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天然气价格定价机制主要针对国产陆上常规天然气和进口管道气。对于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和煤制气、进口LNG,目前已实现出厂和气源价格市场化,供需双方可区分气源单独签订购销和运输合同,气源和出厂价格由市场决定,管道运输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中游管道运输定价机制为政府指导价
中游管输费方面,我国天然气的管输费目前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根据2016年10月发改委印发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管道运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其准许收益率定为8%,且按负荷率不低于75%计算。
此次改革使得天然气由此前的“一线一价”定价方式调整为“一企一率”。所谓“一企一率”是指通过核准所有管道运营资本和有效资产,按照核价周期为一个主体的方式向主管部门申报运价率。
2017年上半年,发改委根据新的管输管理办法,完成了对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等13家跨省管道运输企业的定价成本监审,共剔除13家企业无效资产185亿元,核减比例7%;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总额46亿元,核减比例16%,核定准许成本242亿元,核定后的13家企业管道运输平均价格比之前下降15%左右。
根据《关于核定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陕京系统核定后管道运输价格为0.2857元/千立方米·公里,西一线西段、西二线西段、涩宁兰线的管道运输价格为 0.1442元/千立方米·公里,西三线的管道运输价格为0.1224元/千立方米·公里,中缅线管道运输价格0.4109元/千立方米·公里,川气东送管道运输价格为0.3894元/千立方米·公里。
城市门站定价机制为发改委基准价
在2011年前,天然气出厂价是我国天然气定价体系标杆,其他环节价格以成本加成法进行定价。
2011年12月,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文件指出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总体思路是:1)将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法”进行定价;2)以计价基准点为基础,考虑天然气市场资源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确定各省天然气门站价格;3)对天然气门站价实行动态调整,调整频率由每年一次逐步过渡到每半年或者每季度调整一次;4)放开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的出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2013年6月,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决定将两广地区的天然气价格确定方法向全国进行推广。所谓的“市场净回值法”,是指将天然气价格与其他可替代能源进行挂钩。具体来说,我国的天然气门站价格确定方法是将中心市场(上海市)天然气门站价格与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LPG)挂钩天然气上市公司,两者权重分别是60%和40%,并按照两种能源的单位热值价格加权平均,之后再乘以某一系数(文件中规定为90%)测算。确定了中心城市的天然气门站价格之后,全国其他地区的门站价在中心城市门站价基础上,综合考虑天然气资源流向、消费和管道分布现状进行确定。
随后在2015年2月,我国将非居民存量气与增量气并轨,非居民用气价格就此理顺;2015年11月降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0.7元/方,并将非居民用气由之前的最高门站价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同时规定在一年之后供需双方可在基准门站价的基础上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自行协商具体的门站价格;2017年8月,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进一步降低0.1元/方。
2018年5月,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实现并轨,居民用气由之前的最高门站价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管理,方案实施一年后允许上浮,各地居民门站价调整幅度超过0.35元/方以上的部分在一年后适时理顺,各地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分别下调0.01-0.02元/方。
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推动天然气体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据悉,国家油气管网公司已被列入2019年国家计划,并且组建方案也已上报至国家层面等待批复,有望在2019年落地。2019年3月5日,能源局修订了《石油天然气规划管理办法》,提出将跨境、跨省干线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道纳入国家石油天然气规划天然气上市公司,并按“全国一张网”的理念优化布局。
2019年3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并审议通过包括《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在内的8个《意见》,在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方面,会议强调要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组建国有资本控股、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推动形成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中间统一管网高效集输、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油气市场体系,提高油气资源配置效率,保障油气安全稳定供应。
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的重组方案共分为三个阶段:首先,将“三桶油”旗下管道资产和员工进行剥离,并转移至新公司,再按各自管道资产的估值厘定新公司的股权比例;随后,新管网公司获得注入资产以后,拟引入约50%的社会资本,包括国家投资基金及民营资本,新资金将用于扩建管网;最后,新管网公司将寻求上市。
国家管网公司的成立对消费端的影响主要有两方面:第一,中游管网对外实现公平准入之后,上游气源方逐渐增多,在天然气消费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能够为下游提供足够的气源,避免再次出现“气荒”。
第二,新管网公司成立之后,成本监审将进一步深入推进,管道最高收益率的限制政策将得到更好地贯彻,从而能够使得我国的天然气定价体系进一步向“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目标靠拢,并且能够通过减少中间环节,使得中游管输费用进一步下降。从目前政府的政策导向来看,管输成本下降腾挪出来的空间未来很有可能会通过降低终端价格实现为企业减负的目的。因此,国家管网公司成立之后我们判断天然气下游终端价格有望降低,从而推动全国用气量的进一步增长
以上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天然气产业战略规划和企业战略咨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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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洋(前瞻产业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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