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发展企业财务顾问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做大做强中间业务、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之一。文章结合某省五家大型商业银行企业财务顾问业务发展的实际,深入分析了银行在发展该业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并指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商业银行 企业财务顾问业务 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5-202-02
近年来,商业银行在信贷业务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积极开展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拓宽了收益渠道,推动了中间业务收入的增长,有力地促进了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转变。但通过对某省五家大型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五大行”)企业财务顾问业务发展情况的实证分析,发现部分银行机构失范的企业财务顾问经营行为蕴藏的风险亟待纠偏和防范。
一、业务发展特点
自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企业财务顾问业务以来,该项业务成为推动五大行中间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因素,通过加大对重点企业和有贷户的营销力度,目前五大行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收入对中间业务的贡献度已达西方发达国家银行的一般水平。
1.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收入与信贷政策的松紧呈反比例增长关系。2008年初,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对银行信贷实行总量控制。受此影响,截至2008年6月末,五大行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收入较2007年6月末同比增加2.7亿元。随着2008年下半年国家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银行的信贷规模控制被取消,企业获取信贷资源相对容易,银行的强势地位有所减弱。截至2009年6月末,五大行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收入较2008年6月末增加2亿元常年财务顾问业务,增幅73.58%,增量增幅均大大低于上年同期。
2.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比重失衡,常年财务顾问业务占比偏重。五大行财务顾问业务内容过于单一,主要依赖常年财务顾问业务的开展。某省五大行常年财务顾问业务收入在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收入中的占比由2007年6月的51%提高到2009年6月的75%,结构不均衡情况加重。
3.大企业对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收入的贡献度大幅增加。随着大企业(授信额度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对企业财务顾问业务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银行营销方式和手段不断创新,大企业与银行间企业财务顾问业务的签约户数及对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贡献度均大幅增加。截至2009年6月末五大行与大企业共签约467户,是2007年6月末的3.46倍;大企业对银行财务顾问业务收入的贡献度由2007年6月末的33.3%提高到2009年6月末的52.08%,提高了18.78个百分点。
4.有贷户收入在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收入中所占份额越来越大。从收入结构看,企业财务顾问业务对与本行有信贷关系的客户(以下简称有贷户)的依赖程度逐渐加大。从2007年6月末至2009年6月末,五大行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收入中有贷户的贡献度由80%上升到92%,上升了12个百分点。相反,无贷户虽然也保持一定增长,但对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收入的贡献度却由2007年6月末的20%下降至2009年6月末的8%,下降了12个百分点。
5.银行财务顾问业务对中间业务收入的贡献度已达西方发达国家银行的一般水平。据资料统计常年财务顾问业务,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收入占中间业务收入的比例一般在20%至30%。2007年6月末,五大行的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收入在中间业务收入中的占比为8%,经过两年的发展该比例已提升到24%,基本达到西方发达国家银行的一般水平。
由此可见,在银行拓宽视野经营和企业资本运作的双重推动下,五大行企业财务顾问业务增速较快,发展初具规模。但随着市场发展和企业需求的逐步深入,企业财务顾问业务出现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急待解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国内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转型和赢利模式调整的力度加大,五大行通过拓展企业财务顾问等新兴业务推动中间业务快速发展。但由于管理、人才、经验等方面的欠缺导致国内商业银行在驾驭市场、培养队伍、拓展业务和控制风险等方面的能力还不能适应业务开展的需要,影响了企业财务顾问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
1.市场定位不准。(1)将产品定位为收费工具,搭配贷款销售。银行营销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时,将其作为发放贷款的先决条件,导致有贷户在企业财务顾问客户中的占比逐步上升。从2007年6月末至2009年6月末,有贷户收入的占比由80%上升到92%,而无贷户的占比下降到8%。调查发现,部分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时,把收取企业财物顾问费作为先决条件,把本是银行尽职调查应当做的份内工作用来收费,将部分利息转化为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收入,使企业财务顾问业务退化为一种收费工具。如某二级分行2009年1月与某学院签订企业财务顾问协议,服务时间为1年,2009年6月收取财务顾问费16万元,但该行既没有给客户配备服务团队,也没有对客户提供企业财务顾问服务的任何记录。(2)将产品定位为竞争手段,沦为“免费午餐”。银行在面对部分优质客户时,受制于非正当竞争等因素,不得不免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籍此争取更多的资产负债业务收益。如2008年,某行省分行12人耗时近1个月,免费为某著名上市集团公司设计了外汇资金池管理系统,实现了该系统国内4家企业的资金归集管理,大大提高了集团外汇资金的周转速度,提高了集团结算时效性,降低了汇率风险,得到企业的广泛应用。该行的免费“午餐”也带来了极为可观的回报――独家包揽集团外汇资金付汇业务。
2.任务指标不实。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银行为突破传统盈利模式的束缚,加快企业财务顾问等业务的发展成为银行做大中间业务、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的“突破口”。但由于国内商业银行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偏小、产品单一、观念落后、人才匮乏、环境欠佳,企业财务顾问业务发展能力与西方发达国家银行相比,差距明显。但国内商业银行对企业财务顾问业务的考核任务年年水涨船高,基层行为完成任务,在向企业发放贷款时普遍将部分利息转化为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收入,造成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收入虚增。
3.专业人才缺乏。据调查,某省五大行从事企业财务顾问业务的专职人员数量偏少且集中在省级机关,缺乏对业务发展的直接研究和专业指导;从专、兼职人员的素质情况看,多擅长于开展常年企业财务顾问业务,尚不能适应开展新型企业财务顾问业务的需要。财务顾问专业人才的欠缺与业务拓展的紧迫性之间形成了十分突出的矛盾。
4.拓展能力不足。在我国金融分业经营的情况下,受制于企业财务顾问业务人才匮乏及专业素质的不足,银行远远不能适应客户在专业市场分析、企业重组并购、股权投资、税务筹划、IPO及再融资等新型财务顾问业务上的需要,对市场变化及客户需求反应迟钝;即使客户提出需求,也难以提供真正令客户满意的、有价值的财务顾问服务,限制了业务的深入发展。银行客户经理从自身能力和任务考核的急迫性出发,在传统的常年财务顾问业务收入潜力挖掘后,大多无力也不愿再花时间精力拓展新型企业财务顾问业务,以致企业财务顾问业务实际经营范围狭窄,品种少,起点低。
5.管理手段落后。在企业财务顾问业务已开展多年的情况下,某省五大行中仍有个别省级分行没有出台企业财务顾问业务的操作细则,大多数银行没有开发专门的业务管理系统。目前,只有工行开始试行企业财务顾问业务管理系统,根据权限和职责审批下级行的企业财务顾问业务。其他银行仍然依赖各基层机构每月逐级上报数据来掌握该业务开展情况,对业务的办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手段落后。主要表现在:(1)账务管理不严。部分银行未严格执行收入递延入账规定,随意调节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收入的入账时间,违背了权责发生制原则,使财务监督职能得不到发挥,造成财务指标不能真实反映当期财务收入状况。(2)激励措施不力。部分银行仍将企业财务顾问业务作为资产负债业务的附属品,没有认识到企业财务顾问业务在提升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因而在日常组织推动、资源配备、执行力等方面动力不足。牵头管理部门出于业绩考虑,推动企业财务顾问业务的意愿强烈,但部分基层行创新发展意愿不强,加之缺乏灵活的激励约束机制,严重影响业务经办人员的积极性。
6.风险监控薄弱。在企业财务顾问业务发展过程中,部分银行对安全防范和内控管理的认识不到位,监督检查工作不扎实,存在重发展轻管理问题。具体表现为:(1)忽视对企业财务顾问业务的后评价。商业银行对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数据管理工程建设滞后,在新业务品种推向市场后,未及时全面地进行后评价,致使部分业务品种推出后潜藏着风险隐患。(2)忽视风险控制片面追求“业绩”。商业银行对企业财务顾问业务长期追求不切实际的增长率,将员工的奖金、职务晋升与业绩增长简单挂钩,导致基层工作人员在开展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时不搞客户分析与行业分类,直接通过贷款搭配销售,没有实际履行财务顾问协议的约定,在实际操作中普遍存在不按程序操作、档案资料不全的问题,产生有损银行形象的声誉风险。(3)忽视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之间的良性互动。银行普遍忽视对企业财务顾问业务的监督检查,基层行担心检查规范了业务会影响市场的拓展,省分行担心规范了业务会影响基层行开展企业财务顾问业务的积极性。近几年,五大行很少对该项业务开展专项稽核检查,个别行甚至在很长的一段时间未开展一次专项检查。(4)无视规章制度违规发展业务。部分银行在开展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时,不按制度规定办理,超范围乱收费或应收费而不收费等,严重损害了银行的声誉。如某支行2008年在向某楼盘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时,以按揭利率下浮15%,计10年利息再乘10%收取按揭客户的企业财务顾问费。这一行为招致客户的强烈不满,纷纷到工商局和银监分局投诉,并准备诉诸法律,严重影响了该行的声誉。
三、相关建议
1.尽快出台完善的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指引。目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2001年颁布)只是一个指导性文件,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建议尽快出台《商业银行财务顾问业务操作指引》,对财务顾问业务的范围、操作规程、收费标准和监督管理等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以促进企业财务顾问业务规范、健康发展,防范“寻租”现象的发生,为商业银行拓展财务顾问业务创造一个健康的法制环境。
2.明确市场定位,建立业务创新与推广反馈机制。商业银行应加强市场调研,明确市场定位,根据企业财务顾问业务发展战略要求,合理配置资源,建立健全业务开发推广组织体系,统一协调好产品的研发、推广工作。同时,为更好的运用创新手段服务客户,商业银行应在市场与客户之间建立良好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增强创新的信息透明度,保证创新的产品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3.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是一项知识密集型的综合业务,对银行员工的专业素质要求较高。商业银行应加大人才资源的开发力度,优化人才结构,不断壮大专业队伍,同时加强对现有员工的普及型教育培训,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配套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银行人才优势、融资优势,为企业财务顾问的“融智”业务打好基础。
4.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综合经营能力。商业银行应在经营中高度重视财务顾问业务的管理,把发展财务顾问业务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和突破口,将财务顾问业务与传统的存贷汇业务紧密融合在一起,互相带动,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使之成为商业银行提高竞争力的一种重要手段。同时应树立科学管理意识,避免粗放经营,统一规划、制定企业财务顾问业务发展战略和阶段性目标。
5.树立风险意识,加快推进全流程的风险管理。在同业竞争激烈的环境下,商业银行不仅需要考虑如何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还应树立全面风险意识,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建立约束有力的内控机制并督促落实,防止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同时,应从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和案件发生的角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管理部门职能,厘清个人工作职责。
(作者单位:湖北银监局 湖北武汉 430015)(责编:吕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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