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时期财税解读及应用
突如而来的疫情,让很多行业不得不按下暂停键,面对这场疫情,很多企业都受到了大大小小不同的伤害。众多的中小型企业要解决的事情是如何来应对这场疫情,让企业可以在存活下去。实际上在疫情来临之际,国家已经推出了相应的财税优惠政策,但是并非很多的企业都知道这些政策,也不清楚要如何使用应用这些政策,接下来就让Z6尊龙官网资深讲师、知名财税专家方志祥方先生来为大家解读一下。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税政解读及应用:
一:延长申报纳税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税总函〔2020〕19号
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全国范围内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具体时间由省税务局确定并报税务总局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与此同时,各地税务机关要提前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纳税人的税控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增值税发票能够正常领用和开具。
政策解读:针对这次疫情对企业影响比较大,道路被封了,城市被封了,等等因素员工无法复工,无法按期申报纳税;还有另外一种情况,企业遇到困难了。所以国家出台了这个税总函〔2020〕19号关于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这个纳税期限的。
大家网上都看到了,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到了2月24日,如果单纯看这个日期,现在意义不大,解读也就没有意义了,实际上我们再看这个文件,要进行衍生,应该要做相应的处理,有的公司到了2月24号可能仍然无法申报这种情况肯定存在,所以后面也说了,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意思就是规定24号,但如果本地地区由于多种情况无法复工,以及其他情况,还可以申请延长。
那么不是疫情严重的地方呢?这是多方原因,一是无法复工,二是公司资金紧张,公司资金紧张,也可以申请再延期。如果申报没有申请延期,那么公司就违规了,那么有申请延期的呢?税务局批了,那么就可以延迟纳税。有的企业会担心,申请延期开票会不会有影响?不会,到二月份三月份都可以正常的开票。
那么这个延期到底怎么做?
这个文件上没说,我们国家在其他文件上其实也有,以后公司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不是这个疫情,是其他一些自然灾害,特殊情况等等),其他文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当中有提到:
第二十七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第三十一条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一定要注意,这是两个知识点,一个是申报延期,一个是缴纳税款延期。针对于这次疫情的文件,它是申报申报纳税期限延长,两个都延期,就是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延期。当然如果我们申报延期,税款缴纳当然延期了,但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提到的是两个延期。
到底怎么申请,到底什么样才是特殊的困难?在另外国家相关文件提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三十七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第四十一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第四十二条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现在疫情特殊时期可能不一定要用书面申请。
二、进口物资免税政策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6号
时间: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一、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进口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
(2)免税范围增加(原仅指境外捐赠人)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及来华或在华的外国公民从境外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并直接捐赠;境内加工贸易企业捐赠。捐赠物资应直接用于防控疫情且符合前述第(1)项或《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
(3)受赠人增加省级民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省级民政部门将指定的单位名单函告所在地直属海关及省级税务部门。
为了防范疫情,国内很多资源不够,最典型的就是口罩。那么进口物资像很多口罩,药水,原来是不免税的,但是因为这个疫情呢,把它归入到这个进口物资的免税当中。当然进口物资免税和这个捐赠有关,国家早期有个《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
政策解读:
1.这次《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这个政策有发生变化,增加了商品类别。
2.原来外国人外国企业从国外捐赠税收免费,这次捐赠免税范围增加了,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及来华或在华的外国公民捐赠免税。
3.受赠人变化增加,省级民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
原有受赠人: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和中国癌症基金会。
(三)经民政部或省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且被评定为5A级的以人道救助和发展慈善事业为宗旨的社会团体或基金会。民政部或省级民政部门负责出具证明有关社会团体或基金会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受赠人条件的文件。
这个变化只是针对于这个时间段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那么当时政策还没出来已经捐赠交了税的怎么办?下面相关文件有详情:
二、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进口物资应符合前述第一条第(1)项或《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
三、本公告项下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其中,已征税进口且尚未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可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增值税进项税额未抵扣证明》(见附件),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手续;已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仅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消费税手续。有关进口单位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三、其他税收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
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
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四、符合条件捐赠企业免税具体操作对于这个疫情
一、如何开票
比如公司有捐赠给某某医院,或者捐赠给了相关部门,捐赠以后因为是免税的,如果不开票,那就无所谓了,当然对方要给你开签收函,或者接收证明,收据等等才能办免税的正常。
如果开票,这个是免税的,真的要开票可以看年税率的,因为它是免税的货物。就是税款这一块不用开了。还有就是肯定不能开专票。
二、如何账务处理
这次捐赠主要两种情况,一种买回来捐赠外购捐赠,一种是生产捐赠。
1、外购捐赠外购时:
借:库存商品(含税价)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捐赠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2、生产捐赠外购原料
借:原材料(含税价)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捐赠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三、如何申报所得税与增值税
增值税:不管是外购捐赠还是生产捐赠,他们都是营业外支出的,所以都没有增值税,就不需要申报。
所得税:已经反映为营业外支出,那就说明当期利润建少了,就表示在税前抵扣掉了,当然明年再进行汇算的时候要单独填一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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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如而来的疫情,让很多行业不得不按下暂停键,面对这场疫情,很多企业都受到了大大小小不同的伤害。众多的中小型企业要解决的事情是如何来应对这场疫情,让企业可以在存活下去。实际上在疫情来临之际,国家已经推出了相应的财税优惠政策,但是并非很多的企业都知道这些政策,也不清楚要如何使用应用这些政策,接下来就让Z6尊龙官网资深讲师、知名财税专家方志祥方先生来为大家解读一下。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税政解读及应用:
一:延长申报纳税期限
政策回顾: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税总函〔2020〕19号
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全国范围内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具体时间由省税务局确定并报税务总局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与此同时,各地税务机关要提前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纳税人的税控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增值税发票能够正常领用和开具。
政策解读:针对这次疫情对企业影响比较大,道路被封了,城市被封了,等等因素,员工无法复工,他无法按期申报纳税,当然还有另外一种情况,企业遇到困难了。真由于第一种无法复工,第二种,企业遇到困难了,所以国家出台了这个税总函〔2020〕19号关于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这个纳税期限的,那么大家网上都看到了,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到了2月24日,如果单纯看这个日期,现在意义不大,解读也就没有意义了,实际上我们再看这个文件,要进行衍生,应该要做相应的处理,有的公司到了2月24号可能仍然无法申报这种情况肯定存在,所以后面也说了,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意思就是规定24号,但如果本地地区由于多种情况无法复工,以及其他情况,还可以申请延长。不是疫情严重的地方呢?这是多方原因,一是无法复工,二是公司资金紧张,公司资金紧张,也可以申请再延期。如果申报没有申请延期,那么公司就违规了,那么申请延期的呢?税务局批了,那么就可以延迟纳税。有的企业会担心,申请延期开票会不会有影响?不会申请延期,到二月份三月份都可以正常的开票。
那么这个延期到底怎么做?
这个文件上没说,我们国家在其他文件上其实也有,以后公司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不是这个疫情,是其他一些自然灾害,特殊情况),其他文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当中有提到:
第二十七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当公司真的可能可以延期申报,但是要经过经税务机关核准。那么到底怎么申请呢?
第三十一条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大家一定要注意,这是两个知识点,一个是申报延期,一个是缴纳税款延期。
那么针对于这次疫情的文件,它是申报申报纳税期限延长,两个都延期,就是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延期。当然如果我们申报延期,税款缴纳当然延期了,但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提到的是两个延期。
到底怎么申请,到底什么样才是特殊的困难?在另外国家相关文件提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66号
第三十七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现在疫情特殊时期可能不一定要用书面申请。
第四十一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第四十二条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二、进口物资免税政策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
财
政部公告2020年第6号
时间: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一、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1)进口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2)免税范围增加(原仅指境外捐赠人)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及来华或在华的外国公民从境外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并直接捐赠;境内加工贸易企业捐赠。捐赠物资应直接用于防控疫情且符合前述第(1)项或《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3)受赠人增加省级民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省级民政部门将指定的单位名单函告所在地直属海关及省级税务部门。方老师解读:为了防范疫情,国内很多资源不够,最典型的就是口罩。那么进口物资像很多口罩,药水,原来是不免税的,但是因为这个疫情呢,把它归入到这个进口物资的免税当中。当然进口物资免税和这个捐赠有关,国家早期有个《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
政策解读:
1.这次《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这个政策有发生变化,增加了商品类别。
2.原来外国人外国企业从国外捐赠税收免费,这次捐赠免税范围增加了,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及来华或在华的外国公民捐赠免税。
3.受赠人变化增加,省级民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
原有受赠人: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和中国癌症基金会。
(三)经民政部或省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且被评定为5A级的以人道救助和发展慈善事业为宗旨的社会团体或基金会。民政部或省级民政部门负责出具证明有关社会团体或基金会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受赠人条件的文件。
当然这个变化只是针对于这个时间段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那么当时政策还没出来已经捐赠交了税的怎么办?下面文建有详情:
二、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进口物资应符合前述第一条第(1)项或《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
三、本公告项下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其中,已征税进口且尚未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可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增值税进项税额未抵扣证明》(见附件),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手续;已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仅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消费税手续。有关进口单位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三、其他税收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四、符合条件捐赠企业免税具体操作对于这个疫情,我们政策知道了,那么到底该如何操作?
一、如何开票
比如公司真的有捐赠,那么捐赠给某某医院,或者捐赠给了相关部门,捐赠以后因为是免税的,如果不开票,那就无所谓了,当然对方要给你开签收函,或者接收证明,收据等等才能办免税的正常。
如果开票,这个是免税的,真的要开票可以看年税率的,因为它是免税的货物。就是税款这一块不用开了。还有就是肯定不能开专票。
二、如何账务处理
这次捐赠主要两种情况,一种买回来捐赠外购捐赠,一种是生产捐赠。
1、外购捐赠外购时:
借:库存商品(含税价)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捐赠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2、生产捐赠外购原料
借:原材料(含税价)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捐赠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三、如何申报所得税与增值税
增值税:不管是外购捐赠还是生产捐赠,他们都是营业外支出的,所以都没有增值税,就不需要申报。
所得税:已经反映为营业外支出
那就说明当期利润建少了,就表示在税前抵扣掉了,当然明年再进行汇算的时候要单独填一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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