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薇娅、雪梨等头部主播先后被传出涉嫌偷漏税款,随后两家主播均向南都记者否认了这一传闻。在此之前,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追征一名网红600多万税款的话题一度冲上微博热搜,同时也将网红主播、带货主播的税务问题推到了大众眼前。
国家税务总局于今年9月曝光的一批高收入未如实申报纳税典型案例中,有两名网络主播偷逃税款,涉税金额较大。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通知》,将进一步加强对明星艺人、网红主播的税务监管。
双十一期间,薇娅、李佳琦一夜带货近200亿,他们是如何交税的?主播们是偷漏税还是补税?偷漏税是个例还是普遍现象?针对上述外界关注的问题,近日,南都记者独家对话了从业5年,曾给不少头部主播、网红提供税务筹划的专家John。据他透露,到目前为止,其了解到的所有主播都是补税,叫更正申报,而不是罚款,有些可能会涉及一点滞纳金。
主播工作室以企业、个体户的方式缴税
南都:现在国内的主播一般和平台、MCN签的是什么性质的合同?能否从合同性质上避税?
John:他们主要签的是内容提供的合同。这是有别于演员签的那种经纪约的,他们的合同没有明星经纪约那么明确,但是在合同里也会露出他们是做主播的这件事。这种合同下,主播和MCN、平台肯定不是雇佣关系,他们签的是合作协议,或者是作为内容提供。
具体主播签的合同其实是千变万化的,但是理论上来说现在很难从合同上去做手脚。主播利用合同去避税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查税肯定是通过平台,只要主播在后台有所体现,就一定能被查到,查税只需要让平台交出流水就可以了。
南都:一般主播怎么缴税?
John:理论上主播应该缴个人所得税。但有一个问题是,有些主播是一个人,很多主播是团队在运作。所以现在大部分主播都是以工作室的形式,按照企业或者个体户的方式来缴税。即使是签约MCN的主播税筹主要是做什么,MCN相当于是一个小平台,主播往上签一层一定也是以工作室的名义,也就是说跟MCN签约的是主播工作室。
南都:那按照个体户的方式缴税,具体的税率是怎样的?
John:首先个体户一年的收入不能超过500万元,在500万元以下,增值税税率是3%;扣除增值税以后,个体户还要交所得税,所得税有一个五级累进税率,按照这个缴所得税。
从核定征收方式变成查账征收
南都:今年对主播查税后,为什么会出现有主播要补税六百多万这样的案例?
John:到目前为止,我知道的所有的主播都叫更正申报,而不是罚款。可能会涉及一点点滞纳金,但这并不是罚款,罚款会到(税金的)3倍左右。从税法的角度来说,是可以去补税的,可能原来主播申报税款的方式被认为是不合理的,所以现在要重新申报并补税。
国家对于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都是有核定征收政策的。核定征收是合理合法的事情,但是现在觉得核定征收政策对主播不适用,要求主播按照查账支出的方式缴税,就会导致要补的税很多。
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的区别主要是对成本计算的方式不同。利润就是收入减成本,而查账征收的利润计算方式,需要有成本依据,要提供相应的成本发票;核定征收不需要提供相应的发票,由国税机关来认定成本的百分比。主播哪来的成本发票呢?所以查账征收就必然导致缴税变多。
南都:从核定征收变成查账征收,对主播最大的影响是什么?
John:主播的税基变了。比如一个主播今年赚了100万,那在核定征收下,应该交多少税?首先有三个点的增值税,那就要交3万块钱的增值税、三千块钱的附加税。还要再交收入所得税,如果是按照原来核定征收的方式,就是100万乘以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如果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是10%,那缴税的基准就是10万,然后拿这10万照着五级累进的税率缴税。
如果是查账征收,应该怎么缴税?首先也还是3万块钱的增值税、三千块钱的附加税,然后剩下的100万全都按照五级累进税率缴税。也就是说,把这100万全都算成是主播的收入了。除非主播能提供有效的成本,比如打车的成本、化妆的成本等。主播确实是有这些成本的,但是主播收入高了以后相应的成本比率就低了。
总结来看,按照查账征收方式,应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而按照核定征收方式,应税所得额=收入✖️应税所得率。
南都:那带货主播也要按照这种方式来收税了?
John:查账征收说的是服务费,货物本身是不会去收税的。货物一定是有成本、有发票的,不管主播是进货卖,还是代卖,一定都是有能证明货物成本的发票的。
主播偷税漏税是个例还是普遍现象
南都:主播的收入来源很复杂,有带货收入、打赏收入、广告收入等,那如何准确核定主播收入呢?
John:这几项收入其实都是没有关联的。打赏的收入一定是平台结算给主播的,广告收入是广告公司给主播的,代言也是品牌给主播的,如果要查税一定是通过发票来控制。付钱的人付出去,一定会有发票给回来,是这样去查的,不是从主播这里倒着查。
除非极少数,爆出来的案例,需要从个人这里反着往上追溯,但所有正常的追溯都是自上往下的。
南都:之前我了解到有一些直播给商家带货,是不给商家开发票的,这种情况普遍吗?
John:这种现象很少,主播很难不给发票的。比如商家付给了主播100万服务费,如果主播不给商家开发票,就意味着商家需要自己承担这个成本。如果只是几千上万不开发票也就算了,上百万不开发票,商家是扛不住的。商家也是要根据发票来纳税的,要被查账的。
南都:其实外界还是会对主播的收入有一定疑问,头部主播的收入可以到达什么程度?逃税确实是存在的吗?
John:国内的头部主播年收入可以到一亿以上。真正的高收入主播对待税收其实是很认真的,大家认为的那种通过合同、转换收入方式来避税的情况,只可能存在极少数小主播中税筹主要是做什么,大主播是不敢这么干的。其次,我们这些给主播做税筹的人更会小心,肯定不会帮主播去偷税漏税,这是犯法的。
南都:现在主播缴税方式出现变化,对行业会有什么影响吗?
John:我们国家过去缴税以流转税为主,现在向所得税转换。对于个人来说,以前大家对所得税没有明确的认识和想法,现在对所有人来说,这个概念越来越清晰了。我们通常对主播的建议是,这个本来就是你该交的税。对行业,我觉得主播会干活更卖力,因为他们钱赚的比以前少,但是这个产业的其他链条都没受到影响。
出品:南都商业数据新闻部
策划统筹:甄芹 田爱丽
采写:南都记者 汪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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