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并购重组中的税收筹划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整合资源,增强市场竞争力,采取 了并购重组的方式来优化产业结构,并通过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案来进行合理的避税,以 降低企业的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 关键词:并购重组 节税 税收筹划 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并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够有效地降低 企业的纳税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企业并购重组中税收筹划的措施 (1)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并购重组的会计处理方法大致有两种,一种是购买法,一种是权益联合法.这两 种会计处理方法对并购企业在重组资产确认、账面价值与市价的差额方面的规定不大相 同,选择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影响着企业并购重组后的整体纳税情况。 购买法下,并购企业所支付的购买目标企业的价格与其自身的净资产账面价值并不 相等,加大了并购前后的难度。并购企业需要在购买日对目标企业中可以构成净资产价 值的资产项目,按照公允市价入账,公允市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商誉做会计处理,由此 而产生的计提减值准备与摊销费用,则会减少企业的税前利润,从而为企业带来一定的 节税效果; 权益联合法仅仅只适用于以发行普通股票的方式来换取被兼并公司的普通股,其所 支付的价格与目标企业自身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相等,因此,权益联合法下没有减少并购 企业未来收益的作用。
会计实践中,实行购买法还是权益结合法,需要结合企业的信息质量好坏,来进行评 判其可行性,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为企业节省税额,降低成本,对购 买法进行修正,以找到最佳会计处理选择。 (2)选择合适的并购融资方式 企业在并购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最小成本资金占用成为企业进行筹资的重点, 而企业内部融资不能在税前扣除,会使企业二次征税,加大企业税收负担.而外部融资通常 采用债务融资与股权融资二种方式,其中债务融资最为普遍.企业采取债务融资的方式, 需要支付相应的利息,而这部分利息,即资金占用成本,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减少了企 业税收负担,其中,债券发放流程较银行贷款等形式要简单的多,是最佳的债务融资方 式;股权融资的方式,可以降低股东每股收益,减弱股东的控股权,此时需要向股东支 付股利,而这部分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股息只能在税后列支,加大了企业税收负担;因 此,从两种外部融资方式中,企业并购时采取债务融资方式会使用利息抵税,从而节省 税额,提高企业收益,其主要表现为将企业的负债成本转化为财务费用,从而抵减企业 的应纳税所得额.负债成本率大于息税前收益率的情况下,企业债务融资的额度越大,其 产生的节税效果也就会越明显,但是债务融资需要支付大量的费用,尽管达到了节税的 目的公司并购税务筹划,但会加大企业资金占用成本,因此,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最合适、最有 利于企业的融资方式。
二、企业并购重组税收支付方式 考虑对风险防范及避税筹划,税收筹划设计首先考虑注册地、注册行业,选择并购企 业所在地税收优惠较多的企业及行业,如:高科技企业所得税率15%、偏远地区;其次, 无论企业采用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都可以延缓纳税,主要的设计在于支付方式,因此, 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我认为选择合适的重组方式十分重要。 企业并购重组的主要支付方式有股权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方式及混合支付方式,根据 不同的并购采取不同的支付方式,也会对税收会计处理带来一定的差异: (1)股权支付方式 企业在进行重组并购,如果采用股权支付方式是不会产生税费支出,但是,会影响企业 未来的税负。一是被收购企业而言,该支付方式不需要马上确认换股收益,在企业出售 股票时缴纳资本利得税,达到了延期纳税的目的.二是被并购企业来说,被并购后是否为 独立法人,对其税收负担存在影响:被收购企业以子公司存在,其税收与母公司分别进 行,此时,子公司可以享受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如果被收购企业以分公司存在,其经营亏 损则可以抵减总公司利润.股权支付方式较现金支付方式,可以减缓企业现金支付压力,但 是不能享受重估固定资产 折旧增值而产生的费用税收抵免。
(2)现金支付方式 当前税法中规定,企业并购重组以现金支付,被收购企业应就转让过程得到的收益缴 纳所提税。因此,如果并购过程,以现金方式支付,会因无法推迟资本利得的确认和转移 实现的资本增值,从而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企业收购成本。 但是,如果以分期付款方式的并购,即负债收购,由此产生的资金成本,可以减轻被 收购企业税收负担;同时收购企业可以享受固定资产重估增值的折旧费用税收抵免; (3)混合支付方式 并购企业以股票、现金等多种形式组合支付,称之为混合支付方式,所得税法规定: 非股权支付额不超过股权价值20%,以被并购企业账面净值做为计税基础,其利益在于 用与被收购企业有关的盈利,可以用来弥补被收购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对于被收购企业来 说,可以不确认资产转让所得,而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如果高于20%,按被并购企业评估 后价值做为计税基础,资产升值时,收购企业可以得到固定资产折旧抵税利益; 另外,收购企业在混合支付中,如果采用公司债券或可转换债券,即可以避免资金周转 困难,同时,相应的利息可以所得税前扣除,为企业抵减利益,意味着现金支付滞后,减轻 了资本收益税收负担。
三、结束语 在进行企业并购重组时,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并购及支付方式,进行合理 的税收筹划,才可以为企业创造出最大的经济利益. (1)企业设立与重组全过程税务筹化 农业企业包括从事农、林、牧、渔种植、养殖为主的农业生产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 工生产农产品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批发的农产品批发企业,从事农业生产技术服务的农 业服务企业。各类企业所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各不相同,与企业的规模与经营项目相 关,比如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农业企业享受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减免和种养用地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的减免,从事农产品初加的农业企业只能享受所得税减免,从事 农业技服务的农业企事业单位享受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减免,从事农产品批发的企业 享受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减免和用于农产品批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的 减免.在企业设立与重组时要准确把握企业的规模,明确主营项目,将主营项目与相关税 收优惠政策相片配,不能贪大求全,错失税收优惠政策。 (2)企业核算流程的筹化 农业企业从事经营项目较多,有的项目有税收优惠政策,有的没有税收优惠政策,未 分开核算的不得享税收优惠政策;在核算时必须进行严格分类,分别核算免税项目和应税 项目的收入、成本、费用,按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享受税收优惠。
怎么样才能够客观的告诉农业企业主动地采取应对措施,做到依法纳税以及合理避 税的统一,是农业企业必须面对的课题。在设置会计核算流程时,要按税收优惠政的要求公司并购税务筹划, 做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协调统一,在不影响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的前提下尽量侧重税 务会计方向,避免因税务会计事项的不合规而错失税收优惠政策。 (3)纳税申报的筹化 国家给予了农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那么企业能不能够真正的体验到这种优惠政策, 只有企业在履行了相关的义务后才能真正享受到政策优惠;一般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方 式为事先备案和事后报送相关资料两种,具体划分由税务机关确定;我国出台的这么多税 收的优惠政策,只要是没有明确为审批事项的,都必须要实行备案管理。 列入事先备案的税收优惠,企业经办人员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间把一些相关材料上交 到税务机关那里去,进行税务事项备案登记,只有等到税务机关备案了之后才能够执行。 如果说交到税务机关,但是还没有备案的,也是同样没有减免税收的资格。未书面通知 的视同审核通过。 列入事后报送相关资料的税收优惠,纳税人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遵守税法,提 交相关资料,待税务机关审核之后发现并不符合优惠政策时,他们会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 知,那么纳税人应取消其自行享受的税收优惠,补缴相应税款。 〉参考文献: [1]褚颖.试谈新税法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化[J].中国农业会计,2012 [2]黄世文.农垦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初探[J].中国农业会计,2013年第12 [3]刘爱针.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策略探析[J]。财会-通讯综合,2013年第12 [4]丁晓燕,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J]。财会-通讯综合,2012年第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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