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筹划真实案例分析(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分析)

精品资源,临风文档。 建筑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升温,与之相适应的建筑行业也日趋 繁荣。由于建筑业建设周期长、投资大,有总承包、分包和 转包等多样业务运营形式,工作的流动性较大,所以建筑业 的税收管理具有其复杂性和独特性,相应地也为税收筹划提 供了空间。让我们通过一些建筑业的税收筹划案例,更好的 了解一些税收管理吧。 一、建筑公司所用原材料的税收筹划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 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 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 款。也就是说,无论是包工包料工程或是包工不包料工程, 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及其他动力的价款。这就 要求企业通过精打细算,严格控制工程原材料的预算开支, 提高原材料及其他材料的使用效率,从而降低工程材料、物 资等的价款,运用合理的手段减少应计税营业额,从而达到 营业税的节税目的。 如果单位建造一栋办公楼,将工程承包给某施工单位。 工程承包金额为800 万元,工程所用材料由该单位自行到市 场上购买,材料款为 500 万元企业税收筹划真实案例分析,工程承包金额和材料费合计 为1300 万元。

如果由施工单位包工包料,施工单位可到材料 生产厂家直接批量采购,材料款只需 400 万元,工程承包金 额和材料费合计为1200 万元。因此,在这个税收筹划案例中, 采用包工包料形式,施工企业可节税: 13003%-12003%=3 万元 二、建筑工程承包公司的税收筹划案例 对工程承包公司与施工单位是否签订承包合同,将划归 营业税两个不同的税目,即建筑业和服务业。而建筑业的适 用税率为3%,服务业的适用税率为5%,这就为工程承包公 司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契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筑 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 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工 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与施 工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 均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不与 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 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按“服务业”税目 征收营业税。 如开泰工程承包公司,某年 工程,工程总造价为1800万元,施工单位为金达建筑公司,承包金额为1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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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开泰工程承包公司与金达建筑公 司签订了分包合同企业税收筹划真实案例分析,则开泰工程承包公司应纳营业税适用3% 的税率,应纳税额为: (1800-1500)3%=9 万元 这个税收案例中,如果双方未签订分包合同,承包公司 只负责组织协调业务,收取中介服务费,则 300 万元的收入 应属“服务业”税目,适用5%的税率,此时应纳税额为: 3005%=15 万元 签订分包合同,可以使开泰工程承包公司节税: 15-9=6 万元 三、设备安装公司的税收筹划案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 定,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 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这就要求建筑 安装企业在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时,应尽量不将设备价值作为 安装工程产值,可由建设单位提供机器设备,建筑安装企业 只负责安装,取得的只是安装费收入,使其营业额中不包括 所安装设备的价款,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如某安装企业承包某单位传动设备的安装工程,原计划 由安装企业提供设备并负责安装,工程总造价为 250 万元, 在安装企业经过税收筹划后,决定改为只负责安装业务,收 取安装费50万,设备由单位自行采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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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税收筹划案例 中,该安装企业可节税: 2503%-503%=6 万元 以上三个不同方面的建筑业的税收筹划案例中可以看 出,合理充分的运用国家的法律政策,能够在建筑过程中有 效合法的节省资金。所以,建筑企业在做决定前,先进行税 收筹划,选择一套对企业最有利的实施方案,在同样完成建 筑的时候,节省许多资金,从而使利益最大化。 延伸阅读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关于企业税收筹划几个相 关问题的探讨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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