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举行会议,难免会发生用餐支出。那么,会议过程中的餐饮支出,属于餐费、招待费,还是可以并入“会议费”呢?
会议餐费可以抵扣进项吗?
我们首先来看几个关于会议费的规定:
一、《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号)第十四条: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条:
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三、湖北国税营改增问题答疑《酒店业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如何核算和开票》明确:
酒店业纳税人对提供会议服务中包含的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收入,可一并按会议服务核算计税,开具增值税发票。
综上文件来看,会议过程中的用餐(伙食费),可以一并作为“会议费用”处理;既然属于会议费,自然也可一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法予以抵扣。
温馨提示:
1、餐费并入会议费开票的前提,乃是“酒店确实提供了与会议有关的配套服务”。而如果酒店只管饭,不提供“会议配套服务”,则只能单独开具餐费发票,也就无法抵扣了;
2、如果酒店将会议费和餐费分别开具发票的,则餐费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
3、“会议费”报销,不能紧靠一张发票,还需要其他的证据支持,比如会议照片、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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