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高效、快速的运作体系,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建 立健全内部牵制制度,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 业财务制度》、同时结合公司自身经营形式的特点而制定。 第三条 在强调财务管理的同时,应注重正确处理服务、监督、管理三者之 间的关系,以充分保证公司各部门的通力配合,达到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的目 第二章筹资管理 第四条 筹资管理主要包括向银行借款、向外单位、股东个人借款及相应 的筹资担保和抵押的管理。 1、公司向银行或外单位借款,必须经公司董事会通过、总经理签字批准, 财务部方可办理。 2、公司筹资须提供担保或抵押以及向外单位提供相应担保等,必须经公司 董事会通过、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三章 投资管理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管理主要包括对外投资、对内投资、向外单位 借出资金等。 第一节 对外投资 第六条 对外进行股权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必须经董事会通过,相关职 能部门方可实施。 第七条 公司原则上不得向外单位借出资金,特殊情况必须经董事长同 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二节 对内投资 第八条 本处所指对内投资包括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统称建设项 第九条项目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如下: 基建、技术改造项目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第十条 建设项目一般程序 1、项目批准后,相应部门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和材料采购、建设 单位的招投标工作负责。 2、项目设计阶段。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纸设计,并编制相应的投资概算 和施工预算。 3、项目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竣工应编制项目决算书,项目决算书应经过 审计。财务部对竣工的项目应及时转固,建立台账和固定资产卡进行管理。 第四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收支管理 l、公司的资金筹措与调度,必须是在董事会及总经理的监控下,由财务部 负责具体操作。 2、公司所有的一切支出均需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才能办理。 3、公司的一切现金、银行收付业务,必须统一由财务部办理,任何部门和 个人一律不得擅自出具收据或白条收取和支付现金。 4、现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即现金收入存银行,不准挪用和以白条抵 库,更不准停留过夜。如因收款时间超过银行办公时间,可暂存附近储蓄所, 但必须于次日上午送存公司开户行。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为 5000 元,支付现金 一律从银行提取。
5、职工因工作需要借款,应写明借款事由和报销还款时间,超过时间不了 账又无特殊正当理由者(其中公司员工借支差旅费的,需在回公司后 天内办理报销手续,不得无故拖欠),财务部在当月工资中扣罚并按每天 5‰加收罚息, 前账未清不得办理新的借款。相关会计人员必须及时清理催收欠款。 6、出纳员到银行提存现金数额较大时,应由两人以上并派车前往,以保证 安全。 7、出纳员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 相符,并按总经理的要求及时报送银行、现金收支日记账。手工日记账要与计 算机日记账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发现问题要及时 查找并更正。 8、出纳员不得兼任会计、保管、稽核、会计档案管理和收入、费用、债 权、债务账簿登记等工作。 9、财务部应严格执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有关报销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开支标准,各种原始票据要合法有效,否则不予办理。 10、员工离开本公司,必须结清所有借款并经财务人员签字,才能办理离 职手续。 第十二条 支票及银行印鉴的管理 1、支票、印鉴的保管和使用,必须实行交叉专人管理。作废支票一定要加 盖作废章,并定期集中销毁,由2 人以上监管登记。
2、领用支票要按规定的程序填写支票请领单,经领导批准后,本人签名领 取。并填写“领用支票登记簿”。 3、支票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好支票,不得毁损或遗失,如有遗失,应立即挂 失。由于遗失支票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遗失支票者承担责任。 4、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和空头支票。 5、需要汇款的单位和部门,均须填写用款审批表,并注明收款单位、开户 银行名称、账号、汇款理由、汇款金额、经手人等,经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办 第十三条银行账号管理 1、公司开立银行账户,除基本业务结算账户和因贷款等原因开立账户外, 不得擅自多头开户。 3、一切银行账户必须无一遗漏地书面上报总经理,如银行账号调整,将调 整更改结果及时上报。 4、不得向外单位提供借用本公司银行账号,凡不属于本公司的收付业务, 不得通过本公司银行账号收付。 第五章 应收款项管理 第十四条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所有应收 款项实行“个人负责制”,即:谁经办,谁负责收回,对已发生的应收款项, 应逐笔清理并落实责任人及时清收。 第十五条 应收账款,主要是销售业务而形成的债权;经营部应按客户逐 个建立包括产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运费、回款时间、回收金额、欠款 金额、折让金额等内容的销售明细台账,并按月与财务部核对。
1、销售货款的收取,原则上应现款现货,特殊情况需赊销的,必须由具体 经办人约定具体收款时间,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提货。超过约定回款时 间,财务部要通知销售部门业务经办人催收,同时上报总经理。对超过约定回款时间三个月以上的应收货款,销售部应根据调查写出详细的情况说明书报总 经理,同时制定收款计划报财务备案。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销售货款收取时,必须通过银行结算,业务员未经允许不准私自收取、 携带现金。 3、财务部应配合经营部于每月末与购货单位对账,并出具书面对账单。每 年中期期末和年终时经营部应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清理,逐户逐笔分析,制定 催收措施,若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将由相关人员承担赔偿责 第十六条预付账款,预付材料款应根据供应部门提供的通过财务审核后 的采购合同,经总经理批准后支付。 第十七条 严格管理其他应收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个人催收责任制。对前次借款未了 清又无正当理由而重新借款的,财务部有权拒付。 第十八条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仅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列作坏账损失 第六章 存货管理 第十九条 存货管理的范围:包括库存商品、半成品、在产品、原材料、 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1、公司一切存货在入库时均按取得时的扣税实际成本计价入账。 2、一切存货的发出或领用,均按加权平均法计价核算。 3、存货入库时,对于需要检验的,质检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或合同约 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并签字认可。仓库保管在存货检验合格的前提下应严格 按照存货的实有数量、规定的质量标准和价格及时、认真办理入库手续,并建 立相关台账,财务部将不定期检查。对于入库数量、质量与规定不符时,应暂 不办理入库手续,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月度终了,生产部门已领取但尚 未使用的原辅材料应及时办理假退库手续。 4、领用材料应填写“领料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后,凭领料单领料。一般 不得以白条领料和抵充库存。 5、库存商品的出库,由经营部按合同或与购货方的约定填写“发货通知 单”,经部门领导和公司分管领导签批后,仓库保管根据“发货通知单”验证 提货人,在确认无误时,才能办理出库手续。 6、委托外加工的物件,经营部应根据对外加工件的技术要求同加工单位签订加工合同,然后编制委托外加工材料领料单,经分管领导签批后,仓库保管 据以发料;加工件收回,由生产部填制委托外加工件入库单,仓库保管验收入 库。若加工件不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不得入库。
7、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生产部应根据各工种的不同,分别规定领用工、器 具的范围和最低使用时间。凡工、器具使用期未满前遗失或使用不当,造成损 坏的,使用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待向财务部缴纳赔偿金后,方能持收款凭据 重新领用相应的工、器具。当使用人因工作变动不再使用工、器具了,应退还 所领用的工、器具。公司工、器具的报废鉴定,由生产部作出。公司各部门需 用管理用具,一律由各需用部门制定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总经理 办公室统一购置和管理,包括登记在用管理用具、日常维修、报废鉴定等工 作。使用部门遗失管理用具,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低值易耗品采取在领用 时一次摊销。包装物的核算和管理,参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执行。 8、会计人员应坚持每月按存货的分类账目同仓库保管的台账进行核对,做 到账账相符。对于账账不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调整账目。若出入较大,除 继续查明原因外,还须报告公司领导。 9、为了如实反映存货数量和金额的实有数额,做到账实相符,仓库保管应 于每月结账日对存货进行盘点,并如实填写盘点表,报公司领导及财务部。年 末,由公司财务部牵头,仓库保管和生产部相关人员参加,对公司的存货进行 全面清查盘点,并与账面余额核对。
对于盘盈或盘亏的存货,由参加部门共同 审核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审批。盘亏金额在10 万元以上(含10 万元)的,经 公司董事会批准后,财务部才能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10、仓库保管应加强对库存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库存物资的安全完 整,并防止库存物资被盗、变质等现象发生,若发现仓储有不安全因素或隐患 要及时反映和处理,否则,造成损失由实物保管人负责。 第七章 在建工程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财务部根据施工预算、工程承包合同、设备购销合同,实 施财务监督,保证资金的及时供应。 第二十一条 自营工程项目,领用公司的材料物资时,比照存货的收发、 领退制度执行。领、退料要在料单上注明工程名称,以便汇集结算。 第二十二条 出包工程应组成现场管理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 质量的监督,审查工程进度款的结算,负责协调与施工单位的关系,以及工程的验收等。 第二十三条 出包工程预付款不得超合同约定,且须扣除不少于总价的 10%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更改的,应及时办理调整工程预算 手续,作为工程竣工决算、调整决算价值的原始依据 第二十四条 项目竣工决算,按要求如需进行审计的,应以审计机构认定 的金额作为竣工决算价值;对于结算金额较小无需审计的项目,应以该项目的 施工预算、承包合同为依据,加减设计变更、工程更改、材料差价等影响工程 价款变动的价值,计算出竣工总价值。
对于应付未付的材料款、工程款、设备 款、建设期的贷款利息等,都应预提计入工程成本,以保证工程成本真实、准 第八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的 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 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并且 使用期限超过2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性和非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批: 1、单项价值在10 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 2、单项价值在10 万元以上的需董事长批准。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日常核算、管理的规定: 1、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与公司生产直接相关的房屋建筑、机器设备、 动力设备、及仪器、仪表、大型工具等归口生产部分管;运输工具、办公楼、 办公设施、通讯设备归口总经办分管。以确保公司固定资产完整无缺和合理使 2、购入的固定资产实物由归口管理部门验收、编号,并设相应的固定资产台账,台账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 量、购建日期。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保养。 3、生产设备进行改装,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后进行。
所有改装的方案、图 纸、审批文件及鉴定结论均归入被改装设备的档案。审批文件及鉴定结论还须 交财务部一份作为备查。 4、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分管部门会同财务、技术等相关部 门的人员作出鉴定,完成报批手续后,方可报废转销固定资产。5、单项价值在 10 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调入、调出、内部 转移及报废均须报总经理批准,单项价值在 10 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的出租、出 借、调入、调出、内部转移及报废须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各部门无权自行处 6、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至少在年度终了时,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以核实账物是否相符。对盘点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应 查明原因,并由分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单项价值在 10 万元以下的经公司总经 理批准;单项价值在10 万元以上的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按规定处理。 7、固定资产的折旧。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按原值的 3%确定,折 旧方法则采用在预计使用年限内以直线法分类计提,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 资产类别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30~50 3.25%~1.94%通用设备 10~16 9.7%~6.06%专用设备 10~16 9.7%~6.06%运输设备 10~15 9.7%~6.4%其他 5~10 19.4%~9.7%第九章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 无形资产原则上按取得的实际成本计价。
第二十九条 无形资产的摊销。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 期内,按期均衡摊入管理费。 第三十条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 年)的各种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大修支出,采取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在费用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 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当月 起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的一切收入必须纳入公司的财务核算范围之内。 第三十二条 公司的一切收款业务,均须使用统一的销售发票或收款收 据。出纳和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向付款人开具白条收款,也不得擅自在外购买 收据使用。第三十三条 一切发票或收据均由财务部门统一购买并指定专人妥善保 管,由规定的使用人在财务统一登记领用。 第三十四条 公司经营部同购货单位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报财务部一 份。生产部应按合同要求,按质、按量组织生产,经营部及时安排发货,以保 证销售合同的如期履行。财务部协同经营部根据销售合同的要求及时组织货款 的回收。 第十一章 成本管理 第一节 外购物资的成本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的物资采购坚持计划管理,根据每期材料采购预算,控 制采购成本总额,并作为对经营部采购业绩的考核。
第三十六条 公司应成立由公司领导、财务部、经营部参加的采购价格评 审小组,对外购物资价格进行集体议标,并对议标结果形成书面文本,确定价 格及供应商,交财务部作合同审定的依据。 第三十七条 物资采购合同均须由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审定执行。 第二节 自制物资的成本管理 第三十八条 自制物资包括公司自制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等,自制物 资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成本应按品种进行归集,发生的间接成本在制造费用归集 后按产量进行分配,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停工损失、废品损失等应在当期反映, 不计入自制物资成本。 第三十九条 公司财务部应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找出成本升降的各种因 素,提出降低成本的措施。成本分析包括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分析、主要产品 单耗分析等。 第四十条 在成本分析的基础上,对公司相关部门的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和 成本责任进行考核。成本考核的依据是成本计划和成本目标。根据成本管理的 不同要求,明确各部门完成成本指标的经济责任,并按时进行考核。 第十二章 费用管理 第四十一条 费用是指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三项费用支出应 控制在规定的指标范围之内。 第四十二条 营业费用由经营部提出计划;管理费用由总经办提出计划。
然后一并交财务部审核、平衡、汇总编制。 第四十三条公司每月应根据事前制定的费用计划,以各责任中心为单位 进行分解,并按项目进行分配,以此作为考核内部费用控制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 公司对交通、通讯等费用,实行定额补贴,节约归己、超支 自负。 第十三章 其他部门的配合要求 第四十五条 各部门要增强规范管理的意识和财务意识,树立全局观念, 主动积极支持和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 第四十六条 财务部门属综合职能部门,对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所形成的 财务收支都要进行反映和监督,因此,公司的其他部门不得无故拒绝财务部门 正常工作范围之内的要求。 第四十七条 凡是涉及到公司的收付款业务和会计核算的经济合同以及其 他与会计核算有关的资料,都必须及时传递到财务部门。 第四十八条 财务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服务、监督、管理三者的关系,主动 积极地与其他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和配合。 第十四章 内部稽核 第四十九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核算,加强财务内部管理和控制,正确行使 会计监督职能,以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在公司财务部内建立和健全内 部稽核制度。 第五十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对费用预算和成本计划进行稽核;另外, 设专职稽核员对公司的各项收支、账证表进行定期审核和复查,稽核人员对所 审核的事项负责,并在有关凭证、账册上签章。
第五十一条 稽核人员要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注意下列事项: 1、原始凭证的内容、手续、数据是否真实完备正确。 2、会计科目是否运用恰当、正确,对应关系是否清楚,子目、细目是否准 确、明了,摘要是否简明扼要,借、贷方数据是否与原始单据相符。 3、凭证有关经办人签章是否齐全,所附原始单据是否完整,编号是否连 贯,装订是否完整。 4、电脑记账是否与凭证相符,是否账账、账表、账实相符。 5、各种账簿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月末,对银行存款未达账是否编制银行存 款余额调节表,库存现金与各种有价证券的保管是否妥当、安全、支票支付程 序是否合规、安全。 10 6、各种会计更正与结转手续是否按规定办理。 7、对各种债权是否及时。 第十五章 年度会计决算 第五十二条 公司必须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真实、全面、准确地办理会计 决算,如实反映盈亏。 第五十三条 在办理决算时,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盘点。公司办理决算时,对所有财产、物资均须实地盘点,以弄清公司财 产状况。全面核对往来账,取得对方书面确认。 1、公司对外的应收应付款项。在本地的要求上门核对;在外地的要求信函 核对(金额较大的债权仍须上门核对)。
2、关联方之间的应收应付款项,平时至少每季度电话核对一次,决算时应 书面核对。 3、公司对个人的债权,必须找到本人亲自核对确认。 结账。要按照权债发生原则,清理了结当年全部账目,尤其是收入和成本 费用的确认和归集。 第十六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五十四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 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须归档。 第五十五条 会计凭证于月末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标明月份、日期起止 号、凭证起止号、单据张数、凭证月数,凭证封面须加盖有关人员印章(包括制 单、审核、记账、主管、装订),由指定专人归档保管。 第五十六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五十七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 经财务负责人批准。 第五十八条 严守会计机密。对外提供会计信息,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 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经办人负完全责任。 第十七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制度从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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