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水务局2019年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1年4月29日在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副局长 云魁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要求,我代表市水务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情况
2020年4月20日至6月22日,呼市审计局对我局2019年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审计。按照《呼和浩特市审计局关于呼和浩特市水务局2019年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决定》(呼审农决〔2020〕1号)和《呼和浩特市审计局审计报告》(呼审农报〔2020〕2号)关于审计整改的意见及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积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通过建立整改台账,分解落实整改责任等方式,做到逐一落实、核实、整改,同时,联合市纪委派驻水务局纪检组开展了审计整改“回头看”检查,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对局属单位、科室的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切实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各被审计单位、科室整改意识进一步增强,整改质量明显提高,整改取得新成效。
2020年,我局以审计整改为契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严格落实预算管理的各项规定,充分做好预算执行的各项前期准备预算管理措施及成效,加快实施进度,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保障资金安全结合起来,预算执行取得了良好效果。市财政局在全市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支出进度通报中,89个市本级部门(单位)中,我局支出进度排名第八名。
二、审计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2019年市呼市水务局在预算编制、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方面,能够执行预算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但还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报告指出的问题共涉及四大类,26个整改事项,截至2020年12月底,已完成整改25个,有1个事项为多年遗留的往来款项的核实认定、催收等情况,需要一定的整改时间,目前仍处于整改阶段。各相关单位通过上缴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等方式开展了整改,涉及金额1.49万元,其中通过上缴财政、调整账务等整改问题金额1.49万元。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5项。
(一)关于预算编制、审批、调整方面问题的整改
我局预算编制、审批、调整方面问题涉及2个事项,一是前期准备不到位,当年预算未执行,涉及资金10万元问题。二是项目立项不精准,导致隐性债务风险,涉及资金120.56万元的问题。市水务局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细化支出预算申报与绩效管理,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和精准度,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加强预算执行分析,避免了上述问题发生,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
(二)预算执行方面问题的整改
1.预算支出未完成、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呼市水务局及局属单位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项目,共涉及8项。2项为支出未完成的工程类项目,6项为执行率相对偏低的经费项目。其中工程类扎达盖河综合治理工程未能完成支付的主要原因为:该工程属紧急应急工程,完工之后的工程量核定尚未结束,年度内不具备支付条件,未完成支付。另一项为大黑河东绕城大桥至科尔沁大桥河道生态修复及整治工程。主要原因为:该工程批复投资3.86亿元。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化解债务,压缩、瘦身建设项目的总体要求,该工程需要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后续工作的推进,年底不具备支付条件,未完成支付。整改期间,市水务局通过实地摸底和当面沟通,梳理存在的问题预算管理措施及成效,厘出涉及的条线部门,组织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现场分析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制定相关措施。在下一年度编制预算时,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准确预估项目经费,合理安排预算。具体措施:一是完善项目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大预算编制精准度。二是加强项目执行管理,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和预算执行分析,提升预算执行质量。三是严格支出通报机制,强化预算约束。
2.违规扩大支出范围1.49万元的问题。共涉及2项,我局局属单位列支市内打车交通费0.29万元和支付非在职人员商业保险,金额1.2万元。上述两项,局属单位已整改,其中上缴国库1.49万元,并进行了调账处理,已归还了原资金渠道。
3.未使用公务卡报销差旅费、办公费,涉及金额4.09万元的问题。尽管当时有一些客观原因,我局已责令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严格财务审核,修订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避免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4.无依据分配上级专项资金,涉及金额649万元的问题。我局已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完成了整改,在资金分配中,更加细化、更加科学,充分结合因素法或项目法进行分配,按照各地经济条件、上期相关工作业务量、工作实施情况、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情况、上期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 综合考虑, 完成分配。
5.预算单位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预算单位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共涉及4项。通过本次审计,我局进一步强化往来款项管理,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查,逐项落实,逐笔核实,弄清情况,查明原因,应收款及时催收,做到该收回的收回,该列支的列支,将往来款项管理工作常态化。当前,该项工作还在持续催收、清理、推进。
(三)资产购置、管理、处置方面问题的整改
1.无计划、无预算购置资产21.15万元的问题。2019年2月份。因机构改革转隶和引进人才,我局新增人员13人。因年初预算没有预见到这一因素,没列预算支出计划。我局已通过申请变更经济科目进行了规范采购,已完成整改。同时加强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从根源上防范无计划、无预算的现象发生。
2.存在2项未记资产账问题事项,审计期间已全部整改完成。
3.车辆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水资源管理局2019年报表反映,执法车辆6台,实际使用13台(增加车辆为顶账车),无车辆资产信息、账实不符的问题。整改期间,对于此类遗留问题,市水资局多次与市车编办、市财政局资产科对接,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车辆已作报废处理,未入账的车辆已办理入账手续。
(四)会计核算、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
我局属单位市水质监测中心2019年末单位伙食采购费存账户的问题和支出票据未按规定审核把关的问题。责任单位已整改,整改问题金额4.7万元。同时,我局完善相关规章制度5项,并且整理完成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文件汇编》,进行了相关人员的专项培训,严格内控审核,加强后续管理。
三、尚在整改的问题及原因
当前有1项问题尚未整改到位,需要持续推进。具体是往来款项的清理问题。持续清理的往来款项大部分形成于20年以前,清理情况复杂,存在部分当事人无法取得联系、往来单位账务记账存在差异等多种问题,清理困难。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组织人员进行清理核实。能清理的已完成清理,情况复杂的,制定了整改措施,且持续推进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建设
根据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及整改要求,健全完善经费管理和财务监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
(二)进一步加大整改推进力度
对于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求责任人切实履行好审计整改工作职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回避,不拖延,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整改进度和成效,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成效
对于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局要求相关单位要认真分析问题根源,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对症下药,强化整改结果运用,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秘书长、各位委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同时我们将更加诚恳地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履职尽责担当,为全市水务事业改革发展做出新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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